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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圆之夜,有人竟将企业的电脑、手机“打包”走

来源:undefined日期:2024-09-23 03:26:22 浏览:92

  月圆之夜、万家团圆,有人却伸出黑手,将企业的办公电脑、手机“打包”带走。警情发生后,民警快速侦查破案,将嫌疑人绳之以法。

  9月19日,嘉禾县公安局民警破获一起盗窃案,抓获盗窃嫌疑人1名,追回企业被盗的手提电脑2台、手机2台。

  案情回顾

  “刚准备上班就发现办公室被盗。”9月18日,钟水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负责人报警,称其公司内的电脑、手机被盗,不仅损失了数万元,更重要的是里面还储存了重要的数据信息。

  接警后,派出所、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,结合相关线索锁定了嫌疑人曾某。9月19日上午,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和布控将曾某抓获、追回企业被盗的物品。

  经查,嫌疑人曾某于9月16日凌晨,趁企业放假之机,利用工具撬开办公室门锁,将存放在里面的手提电脑和手机盗走。

  目前,曾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

  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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